锦屏镇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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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
1、农村土地承包:二轮土地承包期限30年不变,四荒地承包期限不超过50年。国家实行最严厉的耕地保护政策。2、农民宅基地批划条件: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宅”制,凡属本村村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报批宅基地:①因村镇建设规划需搬迁重建的;②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余子女确需另立门户,且已年满18周岁的;③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3、宅基地批划程序:农户申请—村委会讨论—镇政府审查—国土所备案—县政府批准—缴税—镇土管所划拨—现场放(验)线—验收发证。4、农民宅基地收费项目及标准:耕地占用税:川水地1.5元/m2,县城区1.8元/m2,山塬区1.25元/m2(县人民政府(1992)61号文件)。5、国家建设用地征用:国家建设需要征用集体土地的应当依法实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用组织实施;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征用工作,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直接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谈征地事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服从国家建设的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征地协议,积极支持国家建设。
社救、社保、优抚政策
救助对象:1、定期救助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确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2、临时救助对象: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短期内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贫困家庭;享受了五保供养,优抚等救济待遇,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农村家庭。救助标准:定期救助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60元(含实物折价)。社保对象: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2、领取失业救灾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就业,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在职人员或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其家属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优抚对象: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
发展战略
总体思路:工贸强镇,果菜富镇,项目兴镇,主攻四大产业:工贸产业、林果产业、蔬菜产业、草畜产业。推进五项重点工作:招商引资,非公经济发展,财政收入,计划生育,退耕还林建设,落实四项保障措施:项目支撑,典型带动,机制创新,靠实责任。工作目标,农业增加值1880万元,乡镇企业增加值22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898元,地方财政收入计划283万元,出生率控制在13‰,计划生育率达到82%。
经济发展
近年“两杂”推广和产业调整并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上。锦屏、集翠、天仙村新农村建设得到省市县的支持,生产生活正逐步成为示范亮点。茶叶—-屏山种茶历史悠久,因生态、气候、土壤条件独特,内含物丰富,品质优良,享誉省内外,系四川省优质绿茶基地、四川省优质茶生产基地、四川省出口茶叶生产示范基地。现有茶叶基地面积5100公顷,4200公顷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560公顷取得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认证,年产茶2500吨。造就了曾获省“甘露杯”优质茶叶称号的“屏山炒青”和分获中国国际名茶博览会金、银奖的“龙湖翠”、“水中韵”等知名品牌。茶叶作为全县绿色产业开发潜力巨大。
交通优势
嘉陵江大桥建成后,连通了东西要道,缩小了城乡差别,省道204线的南渠公路纵贯锦屏9个村,长7公里,顺蓬公路绕城而过,交通极为便利。锦屏镇东邻县城,西接马回、正源、盘龙、万和等11个乡镇,南通顺庆、南部等县(区),全镇18个行政村达到了村村通公路,70%的社已通公路。
产业开发
林果:全镇退耕还林5272亩,果树经济林达到10923亩,其中黄金梨园1590亩,现有挂果果园面积2200亩。果品总产量2544.70吨。主要分布在薛家湾、刘家沟、平头沟3村。蔬菜:蔬菜播种面积3400亩,其中复种面积达到2800亩,建成梁坡村蔬菜专业村,蔬菜年总产量87吨左右。主要分布于西街、梁坡、东街3村。工贸:全镇有砖瓦、建筑、木器加工、地毯、水泥预制等镇村企业和私营企业26个,从业人员1760人,发展个体工商户527户,从业人员743人,实现总收入13700万元,上缴税金60万元。主要分布在西街、梁坡、东街3村。草畜:全镇共种植紫花苜蓿6005亩;全镇牛饲养量5710头,牛出栏2300头,牛出栏率达到39%;5头以上养牛户101户;冻配改良点1处,年正常冻配能力200头。全镇羊饲养量8500只,羊出栏3100只;2002年畜牧业总产值365万元,占农业增加值的21%。主要分布在姚洼、关村、平头沟3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