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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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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

丁村遗址:位于襄汾县城4公里的丁村附近汾河河畔,距临汾市35公里,北起史村,南至柴庄,长约十一公里,以发掘出我国历史上旧石器时代的化石而闻名中外。丁村遗址,是一片片断崖沟壑中的砂砾地,就在这里,发掘出了中国旧石器时代中期的文化遗址,开始,是在1953年的挖沙工程中发现的。1954年秋天,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山西的专业考古人员组成发掘队在丁村长约11公里、宽约5公里的范围内,进行了考古发掘。从黄土下的古代河流沙砾层中,发现了3枚丁村人十二三岁儿童的牙齿化石,两千多件丁村人打造的石器以及同丁村人同时生存的28种哺乳动物,5种鱼类,和30种软体动物化石。1976年又在同一地点的沙砾层中发现了1块小孩的头骨化石。因其发现于丁村,故名“丁村人”。丁村人形态介于现代人和猿人之间,其门齿具铲形特征,与现代蒙古人相近。
丁村民俗博物馆:位于晋南襄汾县著名的“丁村人”和“丁村文化遗址”所在地丁村,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丁村至今比较完整地保存着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至清咸丰年间所建的各式院落20余处,33座明清时代的民房庭院,反映出明、清时代北方农村的村庄格局,分北、中、南三个建筑群。多数院落坐北朝南,明代的院门多在东南角。院落大都建有正堂、过厅、门楼、厢房,均为砖石木质结构。建筑构件上有人物、花卉、飞禽、走兽、古典戏曲、历史故事等木雕、砖石雕图案,是我国明、清民居建筑中的佳作。博物馆利用其中部分庭院陈列着近万件文物,并把晋南一带清末民初的部分民俗事象绘制成画或制成模型予以展示。馆的第一院有10个展室,展出了晋南民间历代相承的岁时习俗。馆的四合院里,主要陈列清末民初以来民间迎婚嫁娶的礼仪风习以及“十二属象相克相合图”、晋南一带的其他礼仪习俗、祝贺、侍奉父母等。在清代乾隆三十六年所建的前后两进的院里,陈列着晋南城乡广为流传的刺绣、剪纸、木板画等民间工艺品以及歌舞、小戏、皮影戏、木偶戏的实物和资料。此外,还有民间书画、民间镜子、民用瓷器和生产用具等展览室。
丁村民居:在山西襄汾县城南4公里丁村。村内遗存明、清两代民居院落二十多座,较早者为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至四十年,较晚者为清康熙咸丰间,基本上是明清时期村子的布局。分北中南三个建筑组群,院落多为坐北朝南的四合院格局。院门位置明代多在东南角,清代则活泼多变。建筑形式有厢房、正堂、过厅、门楼之分,位置不同,造型亦异。各建筑构件上有人物、花卉、飞禽走兽、古典戏曲,造型优美,刻工流畅精致,是我国明、清民居中雕刻艺术的佳作。

农业生产

全县现有耕地89.15万亩,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谷子、红薯和薯类;经济作物主要是棉花、油料、果类和药材。畜牧业主要有牛、驴、骡、马、羊等;饲养业主要有猪、鸡、兔等。

行政区划

襄汾县辖7个镇、6个乡:新城镇、赵康镇、汾城镇、南贾镇、古城镇、襄陵镇、邓庄镇、陶寺乡、永固乡、景毛乡、西贾乡、南辛店乡、大邓乡。

历史遗迹

襄汾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古老的文化,境内有驰名中外的“丁村人”遗址,还有汾城古建筑[城隍庙。五龙庙]陶寺夏代遗址春秋晋城遗址。另外尚有汉末黄巾军郭太部屯兵的白坡垒;、清居民建筑等宝贵文物。

工业交通

该县工业有机械、造纸、采煤、纺织、五金、陶瓷、砖瓦、鞋帽服装、农机修配、汽车修配、粮棉加工等。境内交通有同蒲铁路和大运公路由北而南贯穿全境,县级公路和乡镇路四通八达,交通运输甚为方便。108国道贯穿县城并且直通临汾市区

合作医疗

襄汾县是全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5个试点县之一。今年,襄汾县共有98074户386646人参加合作医疗,占农业总人口的90.08%。比上年增加16172人,增长2.64个百分点。2005年,全县共为参合农民健康普查支出137万元,广大农民真正享受到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襄汾县将做好试点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强化措施,确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推进。他们的具体措施和做法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基金和经办机构工作经费足额列入预算,确保有关经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资金封闭运行;编印了12万册《合作医疗宣传手册》发送到每个农户,报社、电视台开办了《合作医疗暖万家》专栏和专题节目,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和典型事例妇孺皆知,家喻户晓;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方面实行补助,对享受合作医疗大病补偿后仍生活贫困的农民实行医疗救助;筹集资金200万元,对9个乡镇卫生院的医疗用房进行了新建和改建,改善了医疗条件;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对517名农村卫生所医务工作者进行轮训,提高了管理和服务能力;对大病补偿情况定期通过电视台、乡村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布,该报销的一分不少,不能报销的坚决不报;建立健全了《转诊规定》、《合作医疗补偿流程》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早解决,试点工作不断完善,日趋规范;2005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行了“直报制”模式,即患病农民在办理出院手续的同时,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领取补偿款,极大地方便了参合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