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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镇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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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设

如皋市常青镇通过自我加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预定目标任务。常青镇的主要做法是,加强领导,将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作为镇党委、政府的一件重中之重工作,为了将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成立了矛盾协调事务组、业务操作招投标组和资金筹措管理组;致力扶助,用财政支持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资金能否筹措到位,关系到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能否顺利建成,通过整合村级闲置资产,争取帮扶单位资助,争取本村能人赞助和市场化运作的方法,有效弥补了资金费用的不足;强化管理,在建设管理使用中放大为民服务效能,将目标的高点定位体现为惠民措施的早落实,将建设过程化为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建设的过程,将完善配套落实到更好的发挥服务功能之中;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制度上墙、责任到人,最大限度地发挥村公共服务中心的效能,充分满足广大干群的需要。

纺织协会

如皋市常青镇纺织同业商会自成立以来,积极发挥服务引导、交流合作的作用,率领会员企业挖掘商机,拓展市场,形成整体优势,有效地带动了当地民营纺织业的快速发展。常青镇纺织商会通过举办税企、银企合作活动,增强了与职能部门的沟通,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商会成立了4个小组:原材料供货采购组负责供货业务订单的落实及商会会员单位原材料的供给;产品质量督查验收组负责对会员单位的产品质量督查及产品回收验收,确保产品质量;机械维修组负责排除会员单位织造过程中的机械故障,做到24小时昼夜服务,保证织机的正常运转;成品销售组负责会员单位的成品销售,确保加工费用及时足额到位。由于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服务到位,促进了会员单位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常青镇纺织商会狠抓培训,提高会员企业素质。2003年,商会举办各类知识讲座、培训班10余次,大大地提高了商会会员单位的整体素质。通过培训,会员单位普遍强化了时效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树立了整体观念、竞争观念,使众多会员企业的单机产量、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2003年会员企业总计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常青镇纺织同业商会以其卓有成效的工作,被江苏省工商联评为2003年度先进集体。

领导分工

张健:主持党委、人大全面工作。主管干部、综合改革、三个文明建设和人武部工作。郝昌军: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贸、经融、保险、综合改革和统计、审计工作,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重大问题。佘德才:分管党务、群团(含三老、关工委、共青团、妇联、工会、统战)、纪检、监察、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任工业片(含建筑业)片长。马军华:分管党政办、人大办、农业、农村(含农技、农机、水利、畜牧、能源、农电)工作、统筹新农村建设工作,任东北片片长。邹亚鸣:分管政法、安全、信访、综治、司法与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挂帅保安联防、环境综合整治。洪德忠:负责人大日常工作,协助政法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中片片长。吴信和:人大工作、协助分管社会事业工作,任西北片片长。殷祥来:人大工作,协助分管农业、农村工作,任西南片片长。李元庆:分工土管、建管、城管、交通、文明创建工作,任集镇建设片片长。陈卫华:分管计划生育、民政、教育和卫生工作,任东南片片长。丁毅: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任工业片副片长。顾益勤:负责人武工作,分管环境综合整治。蔡正荣:负责宣传、统战、文化、体育、科技和广电工作,任工业片副片长。张昌明:负责组织、人事、老龄、老干部和“双帮”工作,任西片片长。章金华:协助集镇建设片工作。张仁斋:关工委工作、负责责任制考核。

殡葬改革

2008年4月底,常青镇1至4份死亡139人,火化尸体139具,骨灰进墓(骨灰堂)安葬安放139具,实现火化、骨灰进墓两个100%。进入2008年1月,常青镇立足巩固新一轮殡葬改革第一阶段——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的工作成果,对照皋办〔2006〕65号文件精神要求,着力推进第二、第三阶段工作。认识再提高。常青镇党委、政府组织镇村党员干部反复学习皋办〔2006〕65号文件精神,常青镇党委政府一班人还分别到村组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强化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让全镇上下普遍形成深化和推进骨灰进墓(骨灰堂)集中安葬存放的共识。管理再强化。常青镇党委、政府沿续第一阶段殡葬改革工作的做法,健全镇、村、组三级管理网络,明确职责,分工负责:组成了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民政、工商、公安、土管、建管、财政、宣传、统战等方面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组。村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主要村干部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主要干部具体负责殡改工作,每个村民小组配备一名殡改信息员。推进措施到位。常青镇从2007年1月1日起统一实行骨灰进村公墓安葬,具体管理办法:一是实行殡改报告制度,一旦有死亡发生,由村信息员了解情况,于当日向镇作书面报告,以便掌握情况,做到一个不漏;二是人员死亡两天内由村与丧户签订殡改承诺书,要求丧户及时开具死亡证明,在规定时限内到本市附近殡仪馆火化,并收回火化发票,骨灰及时存葬村公益性公墓,并做到文明节约办丧事;三是进行跟踪管理,督促丧户履行承诺,按现行殡改政策办事;四是建立档案,对骨灰存葬地进行编号、登记,形成一套档案资料,做到有案可查,进而为强势有序地推进骨灰进墓(骨灰堂)安葬存放提供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