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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2003年,清城区撤销上廓、下廓、南门和松岗街道办事处,设立凤城街道办事处。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
街道简介:凤城街道地处长江北岸、重庆市东部,位于长寿主城区,是长寿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街道办事处驻凤城街道黄桷堡3号。办事处辖10个社区、151个居民组,14个村、234个村民组。2009年末,凤城总人口20余万人,户籍人口16.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万人,农业人口3.6万人,流入1925人,流出1547人。)人口密度2751人/平方千米。全街道幅员面积72.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29.35公顷,森林覆盖率24%。街道经济发展以第三产业为主,休闲观光产业发展渐成规模,辖区煤矿、木材等资源贮量丰富。依山临江,有白塔、张飞庙等自然和人文景观,旅游资源丰富。街道水陆交通四通八达,快捷方便。顺江而下入沪,溯江而上达渝;渝宜、长涪高速路交汇于街道桃花新城,是重庆通达涪陵、垫江、万洲等区、县的必经之路,是渝东的门户和交通枢纽。优越的交通条件和独特的区位优势是凤城街道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长足发展的加速器。凤城街道紧紧围绕全区“三地一中心”目标和“三大定位”发展战略,结合“五型长寿”建设,坚持“服务、维稳、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思路,以“三创”工作和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关注民生、保证稳定、统筹城乡,稳步推进“繁荣、文明、平安、和谐”新凤城打造。位置:凤城街道位于长江北岸,地处重庆市东部。幅圆面积72.7平方公里,耕地22935亩,其中:田11580亩,土11355亩。辖10个社区、151个居民组,14个村、234个村民组,总人口16.3万人,是长寿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交通:街道水陆交通四通八达,快捷方便。顺江而下入沪,溯江而上达渝;渝宜、长涪高速路交汇于街道桃花新城,是重庆通达涪陵、垫江、万洲等区、县的必经之路,是渝东的门户和交通枢纽。优越的交通条件和独特的区位优势是凤城街道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长足发展的加速器。
发展:近年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围绕“繁荣、文明、平安、和谐”新凤城打造,以“文明城区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中心,牢牢抢抓机遇,奋力攻坚克难,统筹城乡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07年底,街道辖区内有市属大中型工业企业8家,非公有制民营企业110余家,个体工商户5360余户。200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6.7亿元,乡镇企业总产值31.8亿元,其中工业增加值2.2亿元,街道办事处完成税收收入16927万元,完成本级一般预算收入3497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5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975元。近几年先后被国务院经济普查小组评为“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被重庆市委、市政府评为“发展乡镇企业明星乡镇”、“五好”街道党工委;被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文明单位”;被长寿区委、区政府评为“五好”街道党工委、街镇经济实综合考核“三强”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文明城区先进集体等。
现任领导
杨华林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分管武装工作;王国清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工作;尹树全人大工委主任,主持人工委全面工作,分管政法、稳定工作;车晓琴副主任,分管计生、民政、劳动、社保、城管、移民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移民办、城管办;黄长丰副主任,分管街道征迁办第一征迁组工作;邹德秀宣传委员,分管宣传、政治思想、精神文明、文明城区、卫生城区、文化、广电、教育、卫生、体育、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监办;高能会统战委员,分管统战、侨联、民族、宗教、计划、统计、招商、科技、商贸流通、旅游、农业、新农村建设、水利农机等工作,分管经发办;包安勤武装部长,分管武装、民兵预备役,协助尹树全政法、稳定工作;王影组织委员,分管组织、人事、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刘明副主任,分管城乡建设、农房、交通工作,分管城乡建设办、街道征迁办及征迁办第三征迁组工作;曾德川纪工委副书记,主持纪工委日常工作,分管信访工作;孔建国纪工委副书记,分管林业、畜牧工作;吴松成主任助理,协助车晓琴分管城市管理工作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主任:马勇,党政办公室是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处理党工委、办事处、人大日常事务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1)负责起草或审核以党工委、办事处、人大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文秘档案工作。(2)掌握党政的重要决策和动态,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搞好调研和督办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给党工委和办事处反馈信息。(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4)负责党工委、办事处、人大的日常事务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会务工作。(5)负责协调落实组织、纪检、宣传、统战、武装、人事、保密、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相关工作。(6)负责政务公开工作。(7)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李相荣,副主任:廖文明,经济发展办是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经济信息工作,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农业、工业、贸易、税收、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及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3)指导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为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改造和职工的业务培训等提供服务。负责招商引资和劳务输出工作。(4)负责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5)负责科学技术的推广、普及和应用工作。(6)协调工商、税务、供电、金融、保险等相关工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7)负责农民增收、农民负担和农村财务的管理。(8)负责办事处审计、统计工作。(9)协调农业事业单位的工作。(10)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挂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办公室牌子),主任:刘江红,副主任:杨斌、查洪,社会事务办是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制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广播电视、计划生育、科技信息、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和管理。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健、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工作。(2)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控制和计划生育年度计划,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政策措施,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3)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广播、计划生育、中小学校、卫生院的协调工作。(4)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杨普顺,副主任:李泽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是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建设,了解民情互通信息,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向有关部门上报督办情况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2)负责法制建设工作。(3)负责治安、群防群治、保卫工作。(4)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搞好接待,并及时登记,做好人民调解工作。(5)及时处理来信来访的立案受理件和区级各部门转办件,并按分管领导阅签意见交相关办公室(所)进行调查,办理时要有调查记录,写出调查报告,回复、函件,并在与信访人或上访人见面材料上签字,要按时及时上报。(6)对重大信访、来访回复件,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集体研究意见。(7)协调联系派出所的相关工作,检查、督促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8)负责对"邪教"和邪恶势力的处置工作。(9)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汤世蛟,副主任:高进,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本城市管理和社区管理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和土地管理、村镇建设等的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2)负责城区居民住宅、背街小巷、店堂、门市等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和垃圾清运工作。(3)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城市管理的执法监督工作。(4)负责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5)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土地复垦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6)负责乡村道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养护工作。(7)负责村镇及农房建设的管理和市容市貌管理,协助并组织有关部门查处违规违法行为。(8)按规定程序负责本辖区内土地所有权证、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等工作。(9)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以及旅游、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10)负责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11)协调相关部门的关系。(12)承办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峡移民办:主任:王寿华,副主任:陈吉福,三峡移民办是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移民拆迁、移民安置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三峡移民开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落实淹没区被淹没实物的数据起报、核实、完善。(3)负责移民安置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实施。负责移民工作、移民安置及移民管理。(4)管理移民资金和物资。负责移民项目开发和对口支援工作。(5)负责对移民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6)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所长:华永久,副所长:陈吉福,财政所是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财政收支和财务管理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区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实施办法。(2)负责财政税收征管和稽查工作。(3)负责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并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4)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财务工作,帮助企事业单位及村、组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代表政府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6)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许远斌,安监办是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日常管理,对办事处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责。(1)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落实街道办事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安全责任。(2)组织安监员对辖区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重点防范地方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立即排除,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设施应要求停止使用。(3)组织指导办事处行政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学习、教育。(4)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领导,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解决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