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镇地图
马尾镇相关地区地图:
历史
马尾历史悠久,是中外闻名的贸易港口、著名的侨乡、中国近代海军的摇篮、中国近代航空事业的发源地、中法海战的古战场。自1982年成立马尾镇、1985年起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后,经过20多年的开发建设,昔日古港小镇今已发展成为集国家级开发区、保税区、台商投资区、科技园区、显示器件产业园、出口加工区、生态工业园区、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等特殊经济功能于一体的产业聚集突出的外向型工业园区和创新型和谐社区。马尾名称的由来,据《闽县乡土志》闽东下游浮礁若马,礁西马头江、礁东马尾江,旧镇在马尾江边,才叫马尾,又称马江。建国前:马尾历史悠久,东汉光帝建武元年(公元25年)各地商船经过马尾来往福州,开始了水上贸易,马尾一带人口渐繁。五代闽王王审知发展对外贸易,初步开拓了马尾港。明宪宗成化十年(1474年)市舶司从泉州移设福州,琉球商人纷纷经马尾赴榕,马尾港的地位更为突出。1840年鸦片战争,中国被迫开辟五口通商。福州是五口之一,各国兵商船来福州均停泊于马尾港。1866年,洋务派在马尾创办船政,聘法国人建厂制造轮船,次年创办船政学堂,马尾成为我国近代科技队伍萌生和形成的基础。1884年8月23日,马尾爆发了中法海战,法舰发起突袭,我海陆官兵及民众奋起抗战,谱写出可歌可泣、气壮山河的篇章!
建国后:1949年8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兵团第三十一军全歼马尾港守敌,宣告马尾镇解放,从此马尾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马尾,民国初叫马江镇,解放前属林森县第二区,设马江镇公所。1951年设马尾镇人民政府,属闽侯县第三区公所。1982年8月28日设马尾镇,辖马尾镇(1984年改为马尾街道)、马尾公社(1984年4月改为马尾乡,1994年3月21日撤乡建镇)直属福州市。1995年12月15日马尾街道更名为罗星街道。1996年1月1日,福州市辖区行政区划调整,马尾镇辖罗星街道和马尾、亭江、琅岐三镇,面积从原来的76平方公里扩大到274平方公里,2000年琅岐设立经济区。2003年2月27日新增魁岐等5个村。据区国土资源局统计,2006年末全区土地面积189.96平方公里。至2006年末马尾镇辖罗星街道和马尾、亭江两镇,全区户籍人口9.26万人,12个社区,35个村委会。1984年4月在马尾设立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期开发面积4.4平方公里,后经国务院批准,1985年1月23日,正式设立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989年5月国务院批准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福州台商投资区,面积1.8平方公里。1991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尾科技园。1992年11月19日国务院批准在马尾设立福州保税区,面积1.8平方公里,1993年1月18日正式运营。1993年1月,国务院批准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沿闽江北岸向快安延伸,面积扩大至10平方公里。1993年1月1日,马尾镇与福州开发区“两区合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行政机构。区内的福州港于1996年8月经交通部批准作为海峡两岸定点直航试点口岸。2005年1月24日,商务部、国土资源部批准福州开发区在原有10平方公里的基础上,再扩大13平方公里,其中长安投资区6平方公里、琅岐2平方公里、林浦5平方公里。2005年5月16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获信息产业部授牌,成为首批“国家显示器件产业园”。2005年6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在长安投资区内设立福州出口加工区,总用地1.14平方公里,并于2006年12月22日顺利通过国家九部委验收。2006年10月24日,国家级生态工业园获批启动建设。2006年12月4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商务部和科技部授予第一批18个“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马尾镇位于台湾海峡西岸,浩荡的闽江从这里奔腾入海。据《闽县乡土志》载,闽江上有浮礁若马,马尾镇由此得名。马尾镇,内涵三江,外通四海,东望台湾,西倚福州,南抵粤桂,北达浙赣,是福建的海上门户,是驰名中外的天然避风良港。马尾镇属亚热带气候,山清水碧,四季如春;从马尾港到闽江入海口,被外国友人誉为中国的“莱茵河”,江面宽阔,江中鸥鸟翱翔,两岸重峦叠翠,风光无比秀丽。这里有怪石嶙峋,鱼翔浅底的磨溪;这里有各具形态、惟妙惟肖的"双龟守门"、"五虎把门"和金刚腿;这里更有中国历史上创造了五十三个第一的船政文化……,马尾镇交通便捷,四通八达,距福州母城仅15分钟车程,距国际机场也仅半小时的车程,罗长高速公路、104国道、福温铁路横贯其中,江滨大道、福马一级公路使马尾镇与母城福州更紧密地相联;马尾镇港可直航30多个国家和地区;青洲大桥横跨马江,直达长乐国际机场,马尾镇已形成立体化的交通网络。马尾镇,距台湾马祖仅35海里,客轮一个小时就可到达马祖福澳港。马尾镇-马祖已联袂推出“两马”四天三夜游精品线路,游客可从这里到海峡对岸的马祖列岛,欣赏秀丽的海岛风光、充满神秘色彩的战地人文景观,以及燕鸥保护区等自然生态景观,感受马祖的独特魅力。马尾镇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台商投资区和高科技园区,外向型经济发展迅猛,已成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商旅兴旺、投资活跃的现代化园林式港口新城。
火灾政策
为全面遏制当前火灾多发的势头,大力推进全镇工厂、企业“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自2007年7月15日起至10月15日,集中三个月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工厂、企业“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彻查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对全镇工厂、企业“三合一”场所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清查,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依法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组织领导:这次火灾隐患集中清查整治工作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实施。镇政府成立火灾隐患集中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张依俤镇长任组长,吴增燮副书记、王峰副书记、杨良忠副镇长、吴钦振副镇长、郭有谦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镇经发办、安办、综治办、城建办等部门及派出所、工商所、土地所等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主任组成,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任明乐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应指定专人),制定集中开展工厂、企业“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清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人员,认真抓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整治的范围:1、凡是工厂、企业商场内存在违章搭盖,影响火灾扑救的建筑以及集车间、仓库、办公、宿舍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或场所;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导致消防给水系统、疏散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以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暴危险产品的工厂、企业、商场和民用建筑(含出租户)。
整治的重点:1、消防审批情况:建筑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情况。2、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室内外消防系统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3、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4、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5、违法建筑和违章搭盖的清理:消除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和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逃生及灭火救援的消防安全隐患。
整治的时间:整治工作从2007年7月15日至2007年10月15日。
整治的分工:1、镇整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全镇工厂、企业“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清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对各辖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时研究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重要事项。2、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开展火灾隐患清查整治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协调、监督、检查全镇火灾隐患清查整治工作,适时通报清查整治工作情况,建立火灾隐患清查整治信息交流制度,收集汇总各村、社区和各职能部门等单位开展清查整治工作情况,上报镇政府。3、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清查整治工作,认真检查并督促工厂、企业、商场、民用建筑等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向镇政府汇报清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具体职责分工如下:综治办会同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内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厂、企业、商场火灾隐患清查整治的工作,发现一处查处一外;安办要督促各主管部门、各村(社区)开展清查整治工作,检查和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城建办会同执法局负责对违章建筑和违章搭盖的清理整治;工商所负责对火灾隐患单位,依法注销或吊销违反法律、法规、技术规定单位的经营执照,会同质监、消防等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销售、流通,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经发办会同消防负责本系统工厂企业和商贸企业等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负责对工厂、企业的建筑规划问题进行把关。4、各村(社区):组织领导并负责对辖区工厂、企业、商场、民房等进行全面摸底,并上报镇整治小组办公室,同时负责对辖区所有隐患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反馈。
工作步骤: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31日),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部署集中清查整治行动,明确整治行动的方法、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工具,大力宣传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舆论导向,使之成为社会的共识。(二)集中清查整治和落实整改阶段(8月1日至10月7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地区和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清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责成各工厂、各企业、商场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填入《马尾镇工厂、企业火灾隐患清查整治行动自查登记表》(附1)、《排查发现“三合一”场所基本情况一览表》(附4),由各村、社区统一收集,并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连同《马尾镇工厂、企业火灾隐患清查整治行动核查登记表》(附2)至镇清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各村、社区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并报告镇政府,由镇安办发出限期整改法律文书;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报工商部门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凡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凡是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年底前整改完毕。(二)验收阶段(10月8日至10月15日),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应于8月1日、10月7日前整治期间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与《马尾镇工厂、企业火灾隐患清查整治行动统计表》(附3)一同上报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其间9月25日报送《排查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执行情况统计表》(附5),10月8日至15日镇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验收小组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进行验收,对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分析后,提出下一阶段整治火灾隐患的对策建议,报镇政府批准后通报全镇,指导各有关部门、行业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计划和方案,落实整改目标和责任。胡锦涛在"三个代表"演讲
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服务管理理念,充分认识清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清查整治工作,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三)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好火灾隐患清查工作,务求实效。要借助整治之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解决一些长期威胁群众安全的“老大难”火灾隐患,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大力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四)落实保障、建立制度。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火灾隐患清查整治工作投入,在人员、经费、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建立火灾隐患清查整治联络员制度,确定联络员,实现镇政府、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之间联系畅通、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