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家庄乡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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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乡战略
党委、政府继续大力实施“招商活乡,旅游兴乡”战略,走‘建设生态旅游园区,发展生态旅游经济,走山区科学发展’的路子。规划了八大区域(凤凰岭生态旅游区、川川泰山云雾石景区、齐长城钉头崖生态旅游区、武庄生态度假区、龙泉观生态旅游区、长城岭生态旅游区、东西庵生态旅游区、金牛峪生态旅游区),十大景点(摩天岭、钉头崖、玉皇庙、龙泉观、朗公诵经、武娘祠、公主湖、青龙寺、五女石、春峪口)。举办一大节日(即济南市金秋柿子节)。着力在生态旅游开发上搞引进,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投资5000万元的凤凰岭生态旅游园区已正式开业,经济效益十分可观。带动了全乡经济的迅速发展。总投资5000万元的济南三庆长城岭度假区是集会议,接待,写字楼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四层主体会馆和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的连排别墅已全部竣工。成为拉动全乡经济的又一大亮点。生态旅游成为全乡的主导产业,已基本形成生态,民俗,休闲,旅游度假相统一,吃,住,行,游,购,娱相配套的大旅游格局。特色农产品
柿子,核桃,板栗,果品,柿饼,林木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武家庄乡
武家庄乡位于府谷县南部,距县城40公里,总面积12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9861亩。共有1716户、7580人,辖20个党支部,16个村委会,51个村民小组,6个机关事企业单位。全乡属峡谷丘陵地区,山大沟深,沟壑纵横,土壤贫瘠,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是较典型的纯农业贫困乡。近几年,在府谷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乡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乡干部群众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大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发展舍饲养羊,不断培植壮大特色产业,其中红枣和名优杂豆成为农民收入的主导产业。同时积极组织劳务输出,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增加。截至目前,全乡51个村民小组全部通了公路、通了电,户户通了电话,有32个村民小组、70%的群众吃上了自来水,10个村通了有线电视。2006年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均走在全县前列,多项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被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乡镇”、“水利与农田建设第一名”、“乡村道路建设先进集体”、“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人大工作先进乡镇”、“先进政协乡镇学习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等等。武家庄乡下辖村:武家庄村元则占村川头村峰山村,郭家峁村杨塔则村苏家山村郭家崖尧村,南庄村郝家塔村李家庄村田园则村,王家崖尧村见虎墕村高庄则村南沟村,贾家沟村边家寨村,人口数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总人口6087男3212女2875家庭户户数1597家庭户总人口(总)6052家庭户男3187家庭户女28650-14岁(总)19090-14岁男10320-14岁女87715-64岁(总)370515-64岁男192915-64岁女177665岁及以上(总)47365岁及以上男25165岁及以上女222户口本地住在本地5676招商引资政策
一、奖励新上项目投资者政策:第一条、新办工商服务企业,自投产之日起,连续3年每年按其实际贡献地方(乡级,下同)财力的40%奖励企业。第二条、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项目,自投产之日起,连续3年每年按其贡献地方财力的60%奖励企业。第三条、新办出口外向型企业,自投产之日起,连续3年每年按其贡献地方财力的50%奖励企业。第四条、兼并(实际出资或承担债务的)、购买或投资现有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的,自投产之日起,连续3年每年按其贡献地方财力的50%奖励企业。第五条、投资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项目及专业批发市场的,投产后连续3年每年按其贡献地方财力的60%奖励企业。第六条、投资建设基础设施或社会公益项目的,投入使用后,按投资额度给予3%一次性奖励。第七条、我乡招商的方向重点为干鲜果品深加工,生态旅游开发,石材加工,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企业。第八条、对引进的个别特殊项目不可量化的,一事一议,特殊优惠。以上奖励资金由乡财政列支二、奖励引进者的政策:第九条、乡直部门从上级业务部门争取的各类无偿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引进10万元至50万元的奖励0.5-1.0万元,引进50万元至100万元的奖励1-1.5万元,100万元以上的按1.5%奖励。第十条、个人引进乡外无偿资金纳入财政的,非职务条件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20%-30%一次性奖励个人;职务条件的(副乡级以上领导干部)按5%奖励。第十一条、个人引进税源的,按贡献地方可用财力的总额,非职务条件的,按15%一次性奖励个人,职务条件的(副乡级以上领导干部)按5%奖励。第十二条、明确引税工作任务和激励政策。正乡级引税(可用财力)任务为5万元,副乡级为2万元,部门正副职为1万元,一般干部为0.5万元,对完成任务的按第十一条的规定对个人进行一次性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取消年度一切评优资格,并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第十三条、凡是为本乡引进项目的个人,均可享受党委、政府设立的贡献奖,贡献奖的标准为该企业生产经营交纳税收形成地方财力部分的10%,连续享受三年。以上奖励资金由乡财政列支或受益单位列支,设立专项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三、收费的优惠政策:第十四条、对引进的企业项目,实行“全程式”服务,内资外资项目均由乡招商办公室协助办理,即协助办理立项、用水、用电、申办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并免收服务费用。第十五条、投资者在用水、用电、供暖、就医和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方面与本乡公民享受同等待遇。
四、建设用地优惠政策:第十六条、新增建设用地投资新建的工业项目,只要不影响总体建设规划,均可按投资者意向确定地点采取出让、租赁、入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可执行最低价,个别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第十七条、利用原企业划拨土地投资兴办企业的,可将土地使用权直接出让给新建企业,土地出让金可协调上级有关部门给予适当优惠。第十八条、开发土地从事种植业,林果、畜牧业,水产业,养殖业,生态旅游开发的用地优惠政策,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最长可达70年。
五、有关说明:第十九条、凡与本优惠政策条款相抵触的乡内政策和规定,均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发布前已签约的引进项目,按原政策执行。第二十条、一切政策的兑现由招商引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第二十一条、本政策由乡政府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