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集镇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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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旅游
薛集镇位于老河口市的东大门,享有鄂西北“岗地天池”之美称,水域面积6.5万亩,西排子河、东排子河、中乡河横贯全镇,穿越天明齐、王堰村、潘洼村、上寨村、马岗村、薛集村、陈庙村、王河村、王岗村、吴家洼村、杨集村、张岗村等12个村。犹如“玉带”环绕在绿色田野上,水网密布,水源十分丰富,水质清纯无污染,排子河鲜鱼闻名遐迩,供不应求,远销到十堰、襄樊、南阳、甘肃、新疆等地。天然的水资源优势,造就了理想的钓游休闲胜地。每逢节假日,南来北往的人都慕名前来这里垂钓、休闲、旅游、观光。万仙宫位于薛集镇赵岗村,距薛秦路100米,占地800平方米,2000年始建,2002年3月对外开放,是老河口唯一一家经宗教局批准的正规道教组织。创始人赵成家,出家武当山,接受正规训练,是老河口道教协会会长,所辖会员80人左右,万仙宫的各项制度齐全,管理正规,宫内结构与武当山非常像似,有祖师殿、慈母殿、三宫殿、香火殿,每逢处初一、十五信仰者汇聚这里,热闹非凡。
招商引资
为了推进薛集镇招商引资工作,促进薛集镇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经镇委、镇政府研究,除执行老河口市招商引资有关政策之外,制定薛集镇招商引资工作奖励措施,内容如下:一、招商引资工作奖励办法,为全面实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立市”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鼓励外来投资者落户薛集(含城东工业区)投资兴业,加快招商引资步伐,推动薛集镇经济快速发展,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1、对个人招商引资来的企业,在老河口市境内落户,所产生的国税、地税收入计入薛集镇任务内的,镇政府前五年拿出该企业所产生的税收一般预算收入的10%对个人进行奖励,第六至第十年,镇政府拿出该企业所产生的税收一般预算收入的5%对个人进行奖励。2、对镇直单位或村集体招商引资来的企业,在老河口市境内经营,所产生的国税、地税收入计入薛集镇任务内的,镇政府前五拿出该企业所产生的税收一般预算收入的30%对单位或村集体进行奖励,第六至第十年,镇政府拿出该企业所产生的税收一般预算收入的15%对单位或村集体进行奖励。3、对镇直单位或村集体为引资企业无偿提供场地的,薛集镇镇政府每年拿出该企业所产生的税收一般预算收入的50%对镇直单位或村集体进行奖励。二、引资奖励办法,个人通过各种渠道向上争取资金,属无偿使用的财政性资金,薛集镇政府拿出所引资金的10%奖励给引资人。属无偿使用的项目性资金,按到位资金总额3%对个人进行奖励。(上级正常安排项目和职务性引资除外),三、对薛集辖区以外的企业或项目在薛集镇税务部门交纳的税收,按税种划分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按一事一议操作。
教育文化
1、社会各部门通力合作,为留守学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留守学生现象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政府和学校要加快学校布局的调整步伐,积极探索新的办学形式,由学校来多承担一些监管责任与义务,让留守学生得到应有的管理照顾与关爱。妇联组织与教育部门配合好,抓好家长学校的工作,利用农闲时期培训农村孩子的家长,提高他们整体素质,让他们懂得教育孩子的知识,掌握教育孩子的方法,学会教育孩子的本领。派出所、工商、文化等有关单位要协助管理,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和娱乐场所的整治,彻底根治精神污染对孩子的毒化。要号召全社会共同关注,开成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合力,建立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救助机制。2、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加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寄宿条件。农村中小学尤其是小学普遍没有寄宿制,即使有寄宿制的中学条件也很差,各项制度也不健全,使农村留守学生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功能不能更有效的发挥。应在中小学建立寄宿制,并加大对农村学校寄宿基础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学校和教师及时填补留守学生家庭教育的空白。3、发展本地经济,留住劳动力。薛集镇作为纯农业乡镇,在种养殖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如果能抓住可利用资源大力发展,这对于我镇经济的发展和留守儿童的解决问题,都会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薛集镇领导将继续关注留守儿童的问题,为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生活、心理健康、安全等问题作出应有的努力。同时,薛集镇领导也希望全社会能更多地关注留守儿童,为这一特殊群体建造一条共同关爱、呵护的桥梁。